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英语翻译等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培训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对商贸服务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文件,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中国商业联合会、有关专业协会和专业科研机构在原有的商务英语翻译、物流师、营销师、商务秘书的能力水平评价体系基础上进行优化,进一步对接企业实际用人需求,面向各企事业单位商贸业务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基层商贸业务人员、各类院校在校老师、学生等人员,推进上述项目的培训和综合能力等级评价工作。

其中,商务英语翻译和物流师项目作为对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8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试点项目,将在系列课程及教材建设方面实现产教融合,符合“双高计划”、“双万计划”建设要求,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

商务英语翻译、物流师、营销师、商务秘书能力水平评价考试课程在原有综合能力等级考试课程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全球化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要求,以案例教学为突破口,注重实务操作。该考核标准的实践性和全面性,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成为用人单位招聘甄选、选拔优秀人才的参考范本。

具体事宜详见《商务英语翻译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物流师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营销师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商务秘书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

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联系人:王小兵、任筱芳

电  话:13601305085、18600539348

邮  箱:zsljypx3@126.com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东方环宇商务培训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传云、潘红敏

电  话:(010)68003479、68006479

邮  箱:theohy2003@163.com

 

附件1 《商务英语翻译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2 《物流师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3 《营销师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4 《商务秘书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

 

 

中国商业联合会

2019年5月7日

 

 

 

附件2:

物流师能力水平评价考试实施办法

 

一、项目背景

随着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一带一路”战略从理念变成行动、从愿景变成现实,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发布、首届“进博会”的成功召开在内的全面开放、经济全球化的政策措施频繁出台,企业面对着全球化经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迫切需要既掌握语言沟通能力,又了解商务贸易知识并能进行全球化业务规划、实施的国际化、创新型、复合型的商贸服务人才。

二、考核目的

为社会及企业培养高级物流管理人才,引进国际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理念,推动我国物流管理专业人才与世界接轨,优化我国物流人才结构。

三、面向对象

物流行业从业者或准备从事物流行业工作者,以及各院校物流相关专业在校学生,都可报名参加培训考试。

四、组织管理

物流师考试(CICP)是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统一组织的物流专业水平考试。为了做好物流师专业水平考试工作,由技术支持单位联合各方专家组成“全国物流师认证项目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试办公室)”。考试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及时研究,更新考试内容和改进考试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等级标准

物流师能力水平评价考试(CICP)共设三个等级:(一)助理物流师、(二)物流师;(三)高级物流师。

助理物流师:具备系统的采购和现代物流理论知识,熟悉物流系统及其构成、物流成本、服务、质量与标准化、第三方物流、国际物流、电子商务下的物流管理等基础知识。掌握各相关岗位基本流程及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分析问题、解决物流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物流信息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开发利用的基本能力。

物流师:具有扎实、全面的物流相关知识,了解现代物流及各相关领域工作、管理理念,掌握各相关岗位基本流程及操作技能,准确把握企业物流发展趋势,建立企业物流发展战略、实施策略。能从事物流行业有关组织管理、协调运作、分析规划、培训指导等实务工作。

高级物流师:能够把握最新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理念,掌握物流及相关行业的发展方向,掌握如何在物流活动中正确地实施营销概念、改善效率,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掌握各相关岗位基本流程及操作技能,熟悉整合国内外先进物流新技术、资源的方法和管理手段,熟悉物流管理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公共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等知识,具备一定的内、外部资源整合能力,具备一定的开发适合物流业发展需要的新兴业务与服务的能力。

六、培训考试内容

根据物流师考试大纲,考试办公室组织我国物流行业专家、学者编写了培训教材供考生使用。教材共分四部分:采购、物流基础、物流管理、物流技术。

七、申报条件

物流业从业者或准备从事物流行业工作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凡申报物流师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认证助理物流师证书后连续工作2年以上;

2.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认证物流师证书后连续工作3年以上;

2.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八、考试时间

物流师考试每年举行两期,日期定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报名时间截止到每次考试前20天。

考试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试卷要求进行。

九、报名方式

考生携带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就近授权报名机构填写申请表。

十、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内容,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十一、证书颁发

学员通过统一组织的考核及综合评定后,中国商业联合会根据考评结果颁发相应等级的物流师证书。物流师证书是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和持证人从事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凭证,全国范围有效,联网可查。

十二、培训机构申报

全国物流师认证项目考试办公室负责物流师考试(CICP)的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此项工作的各地报名培训机构要具备场地、设备、师资等基本条件,考试办公室受理审核物流师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报中国商业联合会备案并接受社会监督。